2025年1月20日,珠海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駕車執行死刑命令,對樊維秋執行死刑。沖撞珠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市民手樊
2024年12月27日,案兇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樊維秋死刑,維秋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執宣判后樊維秋服判,行死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后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珠海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依法核準樊維秋死刑。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