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健/圖)
一段十年的夫妻婚姻宣告終結,律師張荊和團隊代表妻子一方,共同向法院申請了近50份財產調查令。財產
在過去十年的難查共同生活中,這位全職太太眼中的明申丈夫是一名普通工薪階層,兩人借錢、報令貸款買了第一套房,何保護弱一點點還貸,勢方轉手后又為第二套房付首付,夫妻繼續還房貸。共同離婚時,財產妻子從家里整理出各種線索,難查才拼湊出一個完整的明申丈夫:上市公司財務總監,年薪約三百萬,報令金融投資有時“15天賺兩三百萬”。何保護弱
結婚第一年開始,丈夫就用多種方式轉移資產,放到親戚名下,分散到多個城市、國家,“像松鼠藏松果”。
張荊是北京兩高律師事務所婚姻家庭部主任,2022年接手該案時,她就碰上棘手問題:如何查明夫妻共同財產。據《法治日報》報道,2015年一項針對26028人的調查顯示,72.5%的人表示在離婚訴訟分割財產時,由于對夫妻共同財產不知情,導致自身權益受到了侵害。
法律實踐一直在探索應對這個難題。2023年1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生效后,湖南省衡陽縣法院發出首份《離婚案件當事人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下稱“申報令”),要求夫妻雙方如實申報全部共同財產,未如實申報的,將面臨少分或不分財產的法律后果,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隨后,上海、溫州、南昌等地法院,也紛紛發出申報令。
相關探索在更早之前就開始了,首次離婚財產申報出現在2012年。2016年全國家事審判改革之后,一批地方試點法院也曾試圖推出離婚案件財產申報制度。但這些嘗試均不具有強制性。
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長期飽受爭議,申報令究竟能有多大幫助?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全國婦聯執委馬憶南曾是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起草組成員,她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申報制度能否真正落實,充分保證夫妻弱勢一方的合法權益,“還有賴于具體詳細的后續配套措施”。
2023年1月3日,南昌市青云譜區法院發出了江西省第一份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此前,該院立案庭負責人胡文龍已經審理過近三百起離婚共同財產分割案件。據他的觀察,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爭議,在于確定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認定夫妻共同財產后如何分割。而這些矛盾在舉證期間,會表現得尤為突出。
按照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收益、知識產權收益、沒有特殊約定的繼承或贈與所得財產等,歸夫妻共同所有。
全國人大婦女權益保障立法小組特聘專家、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婚姻家事部主任高蕾介紹,除了車子、房子、銀行存款、股票債權、公司股權等傳統意義上的財產外,近些年還出現了比特幣、以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