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寶安區應急管理局發布了《寶安西鄉臣田社區臣田舊村東區48號“9·3”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下簡稱《事故調查報告》)。男城內高
《事故調查報告》顯示,中村墜身2023年9月3日,亡事寶安區西鄉街道臣田社區臣田舊村東區48號樓房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故詳造成1人死亡。深圳該起事故尚未達成賠償協議。男城內高
經調查組認定,中村墜身寶安西鄉臣田社區臣田舊村東區48 號“9·3”一般高處墜落事故是亡事一起因工人違章冒險作業造成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發經過:
死者未做好安全措施拆卸空調外機
腳踩窗扇斷裂,故詳意外高墜身亡
《事故調查報告》提到,深圳因租戶晏某恒住房需要,男城內高其從涉事樓棟403號房搬至201號房,中村墜身于是亡事打算將403號房內的空調拆卸下來,安裝至201號房內。故詳
2023年9月3日14時許,晏某恒在樓道遇到同棟租戶韋某棠(死者,男,31歲,生前職業為空調安裝、維修及拆卸工人),便請韋某棠拆卸空調并重新安裝,雙方口頭約定拆卸和安裝空調費用為人民幣300元,清洗費用100元。后韋某棠找來同學韋某盛協助其作業。
2023年9月3日14 時50分許,韋某棠與韋某盛攜帶工具一同到403房間準備進行空調拆卸安裝作業。韋某棠穿戴好安全帶,并在房間內尋找可系掛安全繩的系掛點,因房間內無可系掛的牢固點,韋某棠未使用安全繩,直接將安全帶上的掛鉤系掛在窗戶外的不銹鋼支架的柱子上。
隨后,韋某棠在未做好佩戴安全帽的情況下爬出窗外,腳踩窗沿,先騎坐在窗扇上,因高度不足,便踩在窗戶的窗扇上方向上攀爬,在攀爬過程中,因窗扇無法支撐其身體重量,窗扇被踩斷,同時由于安全帶系掛點承重力不足,不銹鋼支架柱子被拉斷,致使韋琳棠隨同窗扇一同從四樓摔落至一樓地面。
事故發生后,韋某盛趕緊下到一樓查看韋某棠情況,并撥打110與120急救電話,此時韋某棠上半身躺在一樓地面上,頭部裂開,大量出血,下半身壓倒樓下停放電動車,失去意識。后醫護人員趕到事故現場,將韋某棠送往寶安區中心醫院搶救,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接報事故后,西鄉街道辦事處、流塘派出所、區應急管理局等相關職能部門有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核實現場情況,開展應急處置,對事故開展調查處理,上報事故情況。司法鑒定結果顯示,韋琳棠符合因高墜造成嚴重的顱腦損傷,導致中樞性呼吸、循環功能衰竭而死亡。
事發后,西鄉街道辦事處積極組織協調善后工作,但該起事故尚未達成賠償協議,建議事故相關方循司法途徑解決。
責任認定:
死者對本起事故負直接責任
通過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對人員進行詢問、委托司法鑒定機構鑒定,調查組認定事故直接原因是:韋某棠安全意識淡薄,在未做好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繩及將安全帶系掛在牢固點等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冒險踩在不能承重的窗扇上進行空調外機拆卸作業,作業時不慎踩斷窗扇,從四樓摔落至一樓地面,導致高墜事故發生。根據事故調查情況,調查組認定,韋某棠對本起事故負直接責任,鑒于其已死亡,建議免予追究其責任。
調查組要求,西鄉街道辦及其相關部門應以此為戒,要切實落實好屬地監管責任。加強對小散工程、零星作業的安全監管力度,督促各方嚴格執行安全管理規定,落實安全措施,保障生產安全,防范此類事故的再次發生。